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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职院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8


为了进一步发挥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国职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国职院指导委员会、部职成司和北师大的意见,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经国职院反复研究,328日,国职院制定并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国职院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1. 进一步落实国职院的定位和任务

20112月教育部、人社部领导批准的《关于成立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的请示报告》上明确指出:国职院要建成我国职业教育高水平、有影响的科学研究和政策咨询中心、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和交流中心,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和推进职业教育学科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这是国职院的定位和任务,必须认真落实。

  1. 坚持改革创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职业教育面临新时代,新机遇,新要求。国职院的改革和发展要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作为。在新形势下,国职院要认真总结回顾成立七年来改革、发展的历程,查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是国职院发展的动力,按照领导和相关部门文件的要求,国职院改革上要有新举措,事业发展上要出现新局面。近期国职院要认真进行整改,调整现有发展规模,拓展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

国职院及分院、研究基地的调整方案近期另行公布。

  1. 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

国职院是学校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北师大相关规章制度监管下实行自收自支,原则上学校不提供运行经费、办公用房等支持条件。国职院不收取名校效应费,主要通过开展科研合作、接受委托、有偿服务,开展培训等形式,获得社会资源支持。

  1. 今后国职院工作思路

  1. 加强科学研究

国职院要努力服务国家战略的实施、国家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服务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努力成为职业教育决策的“智库”和“创新源”。

调整后的国职院届期四年(2018年—2021年),在这四年内,要坚持以科学研究为主要任务。本届内各分院、研究基地必须开展1—2个课题研究。要加强国职院与分院、研究基地的合作研究,课题题目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报教育部职成司和北师大相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列入“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年度计划”。科研合作经费由分院、研究基地提供,主要用于课题研究。鼓励各分院、研究基地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国职院给予支持、指导。

  1. 开展合作培训

为了进一步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培训也是国职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努力完成教育部的“国培任务”和地方教育厅局、行业企业及学校“委培项目”,同时强调要围绕课题研究进行培训工作。由国职院和分院、研究基地共同合作举办培训班,是国职院今后开展培训工作的主要形式。培训地点可在北京,也可在当地。办班目标任务,培训内容,培训课程、聘请授课教师等,经国职院审核后,双方签订合作办班协议,由国职院印发办班通知,培训结业后颁发北师大国职院培训结业证书。培训生源,场地安排,办班管理等由国职院与参与合作培训办班的分院、研究基地协商解决、分工负责。培训工作要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以原单位名义自行开展的培训,权责自负,不发北师大国职院结业证书。

  1.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国职院及分院、研究基地一切工作必须遵纪守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国职院近期将重新修订、颁发工作规章、管理办法,加强对分院、研究基地的督导、评估,每年年底各分院、研究基地要向国职院报告当年开展科研、培训、协作、自身建设等情况。国职院与各分院、研究基地要加强沟通、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协同发展。

国职院全体同志决心在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奋斗,为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